陈某明及法定代理人: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关问题处理的会议纪要》第41条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前评残的,侵权人 […]
惠阳交通事故律师(大亚湾交通事故律师)提醒:一般民众认为,交通事故中的无责任方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责不赔,一般情况下是正确的,但对于交通事故来说却是个误区。因为,无责任方车辆所属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亦应对受害的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人们的法律意识虽说在逐步增强,但对于专业性的法律问题,人们还比较陌生,有事情,可以请教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
惠阳(大亚湾)交通事故律师: 作为在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区注册执业的律师。立足惠阳、大亚湾,面向惠州,辐射全省。
交通肇事案件的赔偿调解一般有二种,一般当事人容易混淆: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惠阳、大亚湾法院只要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附表:赔偿权利人损失数额认定表
惠阳交通律师,大亚湾交通律师按: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2015)惠阳法秋民初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是惠阳法院秋长法庭作出的判决,主要分析如 […]
作为在惠阳律师/大亚湾律师,经常会接到一些电话,如在工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在农村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如何取证?如何索赔?
(2014年8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第22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妥善、正确、及时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统一裁判标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裁判指引: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中的第三者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其中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机动车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二、本车驾驶人被本车撞击导致伤亡的,该人员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本车人员下车后,被本车撞击导致伤亡的,该人员属于交强险的第三者,应属于本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本车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时被甩出车外后被本车碾压导致伤亡的,该人员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三、同一交通事故有多名受害人的,多个赔偿权利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部分赔偿权利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其他赔偿权利人在该案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为该已另行起诉的其他赔偿权利人预留交强险的份额。
四、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均承担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认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如有侵权车辆方身份不明确的,则不必追加该身份不明者。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2 年11 月27 日经第9 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 年2 月1 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终结时间分类目录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参与人依法对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是否承担及如何承担赔偿义务,该责任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农村居民标准和城镇居民标准的认定,你可以参考一下的内容:
一、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可以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有关赔偿项目。
二、对于虽然是农业户口,但在城镇、工作、学习、生活、经商、居住一年以上的受害人,如果其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的受害人,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