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事项及风险告知(选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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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明及法定代理人: 您好。感谢您信任并选择广东惠阳律师事务所,并由承办了大量交通事故的邱文峰律师(15907520114)具体承办您与深圳市大发建材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交通事故索赔一案。现对如下事项进行告知并提示风险,请考虑选择: 1、从理论上讲,此案可以起诉深圳市大发建材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司机康道梅。律师分析:康道梅是职务行为,一般法院不会判承担责任,如列其为被告,又担心其离职(或在坐牢)造成无法送达、难于送达等。如需要公告,费时费钱。 将康道梅一并起诉。签名: 只起诉二公司,不起诉康道梅。签名: 2、林文龙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载二人,负次要责任,从法理上讲,可以起诉其近亲属,要求对次要责任部分进行赔偿。如此次放弃,则永远不能要求赔偿了。 将林文龙一并起诉,要求赔偿。签名: 不起诉林文龙,永远放弃赔偿。签名: 3、在4月份,邱文峰律师已带陈远业(其母同行)至惠阳的淡澳司法鉴定所咨询,司法鉴定所的人说难评到伤残等级,美容费鉴定也要另至医院诊断,现是否要在诉讼前、诉讼中: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美容费鉴定。签名: 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美容费鉴定。签名: 4、因无法确定其交强险赔付情情况,如按交强险全额索赔,可能会损失部分诉讼费。 按交强险全额索赔。签名: 不按交强险全额索赔。签名: 5、单据、证据上的瑕疵。主要是没有交通费发票、护理人(其母)没有社保清单。如有可能,请在10日补齐。另外,对方已全部支付医疗费用(已超额),可能会反诉。 签名:
本页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不明白事项,由律师进行了解释。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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