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路长制”勤务 惠州公安交警构建交通管理新格局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迎复检工作,深入践行“人在路上、心在路上、办法在路上、成效检验在路上”的管理理念,不断优化公安交通管理勤务运行模式,全力争创与“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相适应的交通管理工作格局,惠州市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8月10日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推行“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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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长制”勤务工作模式将以行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守法率、预防事故安全率、道路交通畅通率、交通设施完好率、群众对“路长制”工作的满意率“五率”作为成效检验标准。

      以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堵点、乱点和事故高发点段为重点,以聚焦主城区“校圈、商圈、医圈、景圈、行政圈、餐饮圈”和重点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为切入点,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划分责任路段,明确“路长”和管理团队,立牌公示,强化显性用警、高频用警、下沉用警,加强与责任路段群众的沟通融合,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社会参与率和群众满意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管理新格局。

      惠州市公安局将通过推行“路长制”勤务,推动实现“三个明显提升、三个明显下降、一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即:在推行 “路长”制的责任路段,实现路面管控能力明显提升,接处警能力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交通警情明显下降,群众投诉明显下降,路面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交通乱点乱象明显减少。

      一、健全管理机制,推动科学发展

      惠州市公安局将稳妥推进,逐步完善“路长制”。按照现有警力资源和配置规模的实际情况,首先在市区大队各路面中队辖区各选取1至3条线路作为推行“路长制”的责任路段,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路长制”勤务的机制途径。各县(区)公安机关将结合实际,在城区范围内各选取若干条路段推行“路长制”。合理划段,闭环管理。各交警大队根据警力情况、辖区交通特点,综合考虑主、次干道和内街小巷的社会关注度、民生保障要求、交通影响程度等因素,尽量按照线路闭环设立“路长制”责任路段,并在闭环线路内切实强化交通秩序净化举措。定人定责,规范勤务。各路面大队长为辖区“总路长”,是道路交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路面中队长为辖区“分路长”,对中队辖区交通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在明确总路长、分路长的基础上,要按照“一路一路长、一路一团队”的原则,对划分的责任路段,指定一名民警担任“路长”并组建“路长”团队。“路长”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中队领导或民警担任。“路长”团队一般由若干辅警组成,在“路长”组织指挥下,负责责任路段的日常管理和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广泛参与。“路长制”勤务的本质是让广大交通民警、协管员以责任为牵引,扎根路面、服务群众,借鉴社区警务的做法,严格落实“路长”巡查机制,真正沉到路面和群众中,面对面沟通,“键对键”建群,广泛发动宣传,激发群众参与动力,强化群众主体意识,形成交通秩序警民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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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整治交通违法,形成长效机制

      主动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在每条实施“路长制”的路段设置若干公示牌,公示“路长”姓名、单位、职责、联系方式和责任路段等信息。加强巡查工作。“路长”及团队人员将做好“高峰站岗”、“平峰巡线”及视频巡查,及时发现乱点、乱象,切实加以整治。加强纠违工作“路长”及团队人员在巡查工作中将重点针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违规停放、不带头盔、违规载人、不靠右行驶等行为进行治理;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加强清障工作。“路长”及团队人员将对责任路段中出现的路内停车格设置路障、人行道停车格设私锁或其他障碍物,以及停放“僵尸车”等行为开展整治清理。加强隐患排查和设施优化工作。“路长”及团队人员将对责任路段的道路安全隐患,特别是施工路段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并做好台账登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路长”及团队人员将常态化深入责任路段的主要单位、企业、沿街商家店铺等开展交通宣传,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密切警民关系,发动群众特别是保安、教师、档主等力量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拒绝私设路障行为,引导车辆合规停放。开展“一盔一带”、“停车不随意、随意不停车、做惠州好司机”等主题宣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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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惠城及仲恺区负责各路段的“路长”已经安排好了,各县区“路长”也会陆续安排上岗,敬请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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