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 “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相关文章 神操作,代驾举报醉驾男 惠阳交警火眼金睛识别报警“内情” 为民排忧解难 暴雨持续!你有一份安全出行指引待查收 添加一条留言 取消回复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留言:*姓名:* 邮箱:* 网站: Save my name, email, and website in this browser for the next time I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