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一起特大车祸惨案!事故致一人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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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自以往的事故,只为警醒民众,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身以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今天的交通事故案例,发生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监控画面更令人触目惊心!

监控画面显示,2019年7月16日下午13时15分,戴某驾驶粤B深圳牌黑色福特SUV从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沿X225线往深圳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白石村俊龙大厦门前路段左转弯进入俊龙大厦时,碰撞站在俊龙大厦马口的1岁幼童马某,马某的家属见状立即上前拍打戴某的车辆玻璃,戴莫才意识到撞了人,随后拨打了110和120报警电话,遗憾的是,1岁幼童终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了,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交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过交警调查,粤BXXXN3号牌小客车驾驶人戴某在驾车通过无标志标线,混合道路左转弯驶入厂区时,没有充分注意路面情况,避让行人,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其违法了交通法规第22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故而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过错。

纵观本起事故,由于1岁幼童体型较小,驾驶员戴某在行驶时,因为视线盲区的原因,没有及时发现这名幼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实在令人扼腕痛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此之外,他还需要承担死者家属的死亡赔偿等。

如今这起事故已经尘埃落定,戴某也已被惠阳警方刑拘,我们也希望通过这起案例,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上路,一定要注意安全,莫让这样的悲剧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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