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惠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惠州市网上公安局”(https://www.hzga.gov.cn/)上查阅或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18号,邮编:516000,电话:0752-2868190,电子邮箱:hzgaxxgkb@163.com。
2019年,惠州市公安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拓展公开载体,努力提升公开实效,及时公开发展所需、基层所盼、群众所要的公安政务警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提升了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为建设国内一流的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总体情况
惠州市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统筹推进平台建设、政务服务、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重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加强组织保障。根据有关领导分工变化和市局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惠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建立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担任组长,市局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的组织架构。成员单位涵盖市局指挥中心、政治处等22个单位,形成信息共享、职能互补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的作用。狠抓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各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及要求,不断完善保密审查、法制复核和联动会议机制,认真落实日常巡查、超时警告和限时整改等工作措施,组织召开研讨分析、交流座谈和学习培训等会议,有效提升队伍管理和专业化水平。以考核促落实。参照市政府做法,制定出台了《惠州市公安局绩效考核政务公开专项考评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以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逐一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自查、汇总情况、推进工作,有效促进全局各相关单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目的。
(二)拓展公开载体,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依托“惠州市网上公安局”门户网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深度融合。进一步删繁就简、减量增效,积极融入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统筹开展门户网站整合规范工作,推动网站规范化、集约化、智能化发展。落实国务院“我为政府网站纠错”等工作部署,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更新不及时、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严格执行网站巡查和防护制度,形成常态化日常监测、应急处置、问责追责等机制,确保网站内容规范、安全可靠。2019年,“惠州市网上公安局”共发布政府信息900余条,网站总访问量超过690万次,在全市政府网站2018年度考评中获评优秀。深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拓展抖音等新阵地,全面推进以@平安惠州微博、“惠州公安”微信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建设。2019年,@平安惠州微博、“惠州公安”微信、南方+、今日头条号、人民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000余条,累计阅读量逾千万人次。市公安局政务新媒体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对标一流、品质表达,精准把握时间节点,聚焦战时“鼓”与“呼”。其中,70周年大庆安保期间,以@平安惠州为龙头的新媒体矩阵集中发力,主动设置微话题,保持国庆假期七天全天24小时在线、高位运作,共发布微博583条,日均发布80余条,阅读量331.84万次。《跟我走,我带你回家!警察蜀黍这句话暖炸了》等微博被公安部@中国警方在线官微和省厅@平安南粤官微采用转发。在《南方都市报》2019年5月起对惠州市直21个政府部门“两微”(微博、微信公众号)每月一测评当中,市公安局连续五期排名第一,登上红榜。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在“惠州市网上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发布《2018年惠州市公安局部门决算报告》、《2019年惠州市公安局部门预算报告》及《惠州市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对市公安局局本级和惠城区公安分局、仲恺区公安分局、机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强制隔离戒毒所、流动人口服务局的相关财政预结算情况进行集中公开。在做好预决算公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工作举措,达到“大账看得明、细账看得清”的公开效果。推进市公安局户政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惠州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工要求,加大对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力度,先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中公开《调整对已缴纳社保或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业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积极回应户籍办证群众关切。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惠州市网上公安局”门户网站中设置建议提案信息公开专栏,对由市公安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相关内容、过程及结果情况进行主动公开。2019年共公开18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情况,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推广随即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出台了《惠州市公安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惠州市公安局2019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表》,积极落实随机抽查,牵头、配合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权力清单,提高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2019年是惠州市公安局“放管服”改革之年,通过大力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智慧服务、创新服务举措等方式,最大程度实现了便民、利民、惠民目标。深化简政放权,推进“便利办”。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切实把该减的权力减足、该放的权力放到位,进一步推动5项行政许可事项和36项业务事项下放。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简化办”。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上持续用力,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年共推出减免事项154项,缩时办理事项103项,往来港澳通行证、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等7类证件20项收费标准下降10-15%。缩短服务半径,推进“就近办”。围绕推动事权下沉,在各交警大队、中队设置43个业务受理点,受理车驾管业务,在全市出入境实行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大力推行“户政业务全城通办”“公章刻制备案全城通办”,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就近办理相关业务。对接群众需求,推进“指尖办”。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全市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由原来的20%提高到71%,全流程网办率提高到19%。成立车管所网办中心,开通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等25项互联网服务。集约化升级改造门户网站,精心打造“E警惠民”网上服务平台。利用“粤省事”“惠州公安”“惠州交警”等微信小程序,推动公安业务向手机端拓展。自助服务终端自助缴费机、“户政业务24小时自助设备”、“E警惠民全警通”自助机等纷纷上线运行。创新服务举措,推进“提速办”。聚焦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先后推出便民措施59项。快捷引进人才落户审批制度、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入“秒批”服务、治安“在线刻章”业务、警保合作轻微交通事故远程处理等举措纷纷落地见效。
(五)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
强化政策解读。严格执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2019年通过“惠州市网上公安局”门户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平安惠州微博、“惠州公安”微信等新媒体,先后对发布《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亚湾石化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治安管理工作的通告》、《惠州市公安局关于优化交通执法十项措施(试行)》等多篇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坚持与政策文件同时发布、权威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在解读形式上,充分运用图片、视频、PPT等多种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让人民群众看得懂、愿意看,更直观地理解政府文件内容。增强舆情回应。进一步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新形势下全警应对处置政务舆情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政务舆情发现能力和处置应对合力,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及时、权威、有效回应舆情热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妥善处置多宗全市重大敏感涉警舆情,有力维护了政府权威性、公信力和公安机关正面形象。推进网络问政。依托门户网站平台,充分维护好“局长信箱”、“党政领导信箱”和市民热线,收集办理群众的各类留言,建立当日转办、限时反馈、及时回复、跟踪督办、特事特办的工作机制。2019年,共收到并办理有效留言1500余条,及时解决了一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9 | 0 | 207529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8 | 24 | 13595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41 | 0 | 2856715 |
行政强制 | 38 | 0 | 7327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6 | 30018511.9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惠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比党中央、国务院新时代新部署新要求,对比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待,对比国内外先进城市政务公开水平,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政务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政务公开人员配备亟待加强等等。
2020年,惠州市公安局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努力推动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和重要性的认识,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善工作定期点评和内部通报制度,加大督办和问责力度,确保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
二是加大宣贯力度。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适用,开展全局各单位、各警种的宣传贯彻和业务培训。促使全局各单位、各警种依法合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能力。
三是提升公开水平。切实提升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移动互联网作用,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四是强化平台建设。加快政务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规范“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管理,持续强化内容和技术保障。按照智慧新警务战略部署,着力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亲民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同、透明高效的网上政府。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开展面向全局相关单位的业务培训和专业交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分析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建设专业型队伍,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惠州市公安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