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 最高法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法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 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惠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 添加一条留言 取消回复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留言:*姓名:* 邮箱:* 网站: Save my name, email, and website in this browser for the next time I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