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 “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相关文章 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被授予“2018-2019年度惠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最新政府分工:王 滨同志负责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工作 惠州有共享头盔啦!共有6个投放点,快看在哪儿 添加一条留言 取消回复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留言:*姓名:* 邮箱:* 网站: Save my name, email, and website in this browser for the next time I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