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 “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相关文章 致货车司机的一封信(2020.5.12) 我局协同区有关部门在惠州南站等地对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开展清理整治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新闻发布会 添加一条留言 取消回复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留言:*姓名:* 邮箱:* 网站: Save my name, email, and website in this browser for the next time I comment.